4月1日正式对全球科学界开放!
以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先生命名,就足见这个学院的分量。 而且设立之初,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本科生“专业课程任务重、专业分得细、方向窄、规定得死”的问题,北大 2001 年成立元培计划实验班,2007 年升级为元培学院——一个非专业类本科学院。 北大元培学院,也享有“深圳”一样的特区政策。 与其他院系不同,元培学院在两年之内,学生可以选修校内所有专业院系的课程,自主选择专业方向。 也就是说,本科生在前两年不分专业,分文理两类,统一学习基础学科知识。 在确定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后,元培学院的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各院系的专业,进行进一步的专业学习。 而且能够成为元培学院的导师,也需要经过遴选。 一句话,名校、名师,名徒,然后主打基础研究,培养更加优秀的本科人才。 由此,北大元培学院也成为北大招生的金字招牌之一,自创办以来,吸引了诸多各省文理科状元。 进北大和进北大元培,几乎成为两个概念。而且北大元培,也成为与清华抢夺人才的重要利器。 直到近年来 AI 复兴,以及清华姚班、智班等名声大噪。 所以这也可能是北大元培此次推出通班的潜在原因。 北大在 AI 人才培养上的大动作 这其实不是北大第一次在 AI 人才培养、建设方面的大动作。 根据官网介绍,早在 2002 年,北京大学便创办了中国第一个智能科学系;2007 年最早建成本、硕、博完整的培养体系。 2017 年成立图灵班,“标志着北大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改革正式启动”。 2019 年 4 月 27 日,还成立了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,并作为作为学校直属的独立实体机构。 据了解,研究院的科研布局包含三个方面:
支撑交叉层:由支撑(智能软件系统、智能类脑芯片、视觉感知系统)、交叉(数理基础、人工智能治理、计算社会科学、智慧医疗、智慧健康)组成。关键领域层:包括计算机视觉、自然语言处理、计算认知与常识推理、多智能体、机器人研究、机器学习。通用平台层:共建北京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,搭建通用人工智能系统平台和大任务测试平台。去年 8 月,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还聘请了前微软执行副总裁沈向洋,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。 “我们注重人才选拔,但是名牌大学前几名的学生不考虑,因为我们不招以自我为中心的学生,他们很难做到以客户为中心。要让客户找到自己需求得到重视的感觉。现在很多人强调技能,其实比技能更重要的是意志力,比意志力更重要的是品德,比品德更重要的是胸怀,胸怀有多大,天就有多大。”(2004 年 4 月 28 日,任正非在广东省委中心组“广东学习论坛”报告会上作的专题报告:华为的愿景、使命、价值观) 另一方面,华为又要求新员工能够在思想上长期艰苦奋斗,愿意去艰苦地区、艰苦岗位,特别是海外艰苦地区、一线艰苦岗位工作,否则将不予录用。 “我们现在的要求是思想上艰苦奋斗,而不是在身体和生活上艰苦奋斗,能解决的困难一定要解决。 当然,只有保持思想上艰苦奋斗,才可能在意想不到的困难面前,临危不乱。 在艰苦地区,要有饱满的工作精神,要有乐观主义精神。工作好每一天,生活好每一天。没有这种精神,怎么能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,长期坚持下去。”(2006 年 9 月 4 日,华为人报,任正非在苏丹、刚果、贝宁代表处员工座谈会上的讲话:公司的快速发展呼唤上甘岭的将军) (3). 评估能力与潜力 早在 1998 年,华为就开始引进结构化行为面试工具 STAR,以了解到参加面试的人曾在什么情况下、承担过哪些责任、采用过哪些措施、解决了哪些问题,其核心就是弄清面试者在一些关键场景中处理问题的能力,并在 STAR 基础上增加了 1 个R而改良为 STAR2: S 表示 Situation 情景,指参加的面试的人以前的工作情景等; T 表示 Task 任务,指面试的人曾经承担的工作职责或任务; A 表示 Action 行动,指面试的人在以前的工作中所采取的行动; R1 表示 Result 结果,指面试的人曾经做出过怎样的结果; R2 表示 Reflect 反思,指面试的人从中有什么总结思考。 华为在新员工面试评估实践中持续积累 STAR 应用经验,以不断提高人才识别率: 一方面,不要直接用相对固化的职位描述 JD (Job Description) ,而是从岗位近期工作重点中提取关键能力特征、并据此来设计 STAR 结构的行为面试题。比如,华为组织体系建设阶段,曾经挖了几位摩托罗拉的大牛,但是来了之后发现不能干活,原因是他们只会运营系统、但从来没有搭建过系统,找来的人才与华为现阶段的重点需求不匹配。 另一方面,针对关键岗位的工作重点、完成工作所需要的关键能力,分别总结提炼出关键岗位的面试问题,通过培训帮助面试官学会使用、并坚持执行,逐步将面试准确度由 30% 提高到 50% 及以上。 “借鉴业界经验,对我司精英类人才招聘面试方法改进建议如下: 1. 以用促招。改变过去面试考察不足而审批过重的问题,用人部门或上级部门的资深专家以及部门主管必须参与到面试中。 2. 基于业务战略诉求和候选人拟录用的岗位,以及候选人过往的经历和成就,精心挑选由用人主管、本业务领域及周边领域专家、HR 专家组成的4-5 人的面试小组,开展全面、深入的面试考察。 3. 由候选人围绕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做一个主题演讲,并阐明自己的优点和优势。 4. 面试小组围绕候选人演讲内容进行 30-45 分钟的互动交流,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和文化适应性等进行深入考察。 5. 面试小组集体合议,各自充分发表意见,达成共识。”(2019 年 4 月 28 日,徐直军:关于公司高端精英类、软件类人才面试方法调整的建议) 02 华为新员工的培养 华为对新员工的培养包括理解核心价值观、岗前的训战结合、新员工导师辅导和新员工转正考核等 4 个阶段,以帮助新员工认同并践行华为核心价值观、掌握岗位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,更好地融入到华为工作环境氛围中去、在为华为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自身职业发展。 1). 理解核心价值观 华为是以奋斗者为本的公司、确定的是以奋斗者为主体的文化,假设员工是努力奋斗的,不能奋斗者就不是华为人、是要被淘汰的,而华为决不让奋斗者吃亏。 华为新员工培训的首要任务,就是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方式传递奋斗者为主体的文化,帮助新员工更好地理解奋斗者文化;新员工培训成功的标准就是新员工纷纷要求上战场,到艰苦的地方和工作岗位去都不辞职。 “我建议新员工在培训中只学四篇文章。 《致加西亚的信》大家必学。学完之后,找你我身边的加西亚,而不要讲你的感受,讲你的感受有什么用?你身边就有加西亚,你能不能向他学习? 我建议再学三篇文章,《致新员工书》、《天道酬勤》、《华为的核心价值观》。其他辅助性读物,华为文摘等可以标价,在书籍销售中心出售,仅为参考。
我们的原则是不变化的,但方法是可以变化的、是可以丰富多彩的。 在“硬核联盟”成立以前,国产安卓渠道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,很多互联网公司都想分一杯羹:阿里巴巴、百度、腾讯、360、蜗牛……激烈的渠道竞争也导致了较低的渠道分账比,大家都想以优厚条件吸引好内容。 当时,在渠道分账比方面最慷慨的是阿里巴巴。2014 年,它加入了移动渠道战局,喊出了“2 比 8 分账”的口号——渠道只拿 20%,比苹果 App Store 还慷慨。在阿里的搅局之下,其他渠道纷纷跟进,一度出现了渠道只拿 10% 的盛况。对于游戏 CP 来说,这简直是一个天堂,虽然是乱世,但是是对新产品有利的乱世。 可是阿里巴巴并未成功。同一年,硬核联盟成立了,“硬件即渠道”是它的座右铭,50% 的分账比也成为了市场主流。因为国内最大的八家手机厂商(除小米外)结成了联盟,一致采用 50% 的分账比,这个问题就彻底没得谈了。安卓渠道分发的格局很快稳定下来,阿里、百度、360 的影响力大减;非手机厂商的安卓渠道,也就剩下应用宝还比较有影响力了。 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还说:如果腾讯要跟华为谈分账比,那腾讯应该先把自家的应用宝的分账比降低到 30% 以下,否则就不公平了。 这些吃瓜群众只知其一、不知其二——整个安卓手游市场的惯例是由硬核联盟确定的,硬核联盟是价格引领者,应用宝等一切“非手机厂商渠道”只是价格跟随者。再说,应用宝仅能占据国产安卓手游分发市场的 10-15%(其中很多还是腾讯自家的游戏),而硬核联盟加起来能占据 50% 以上;就算应用宝主动降低分账比,对大局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。 为什么硬核联盟成立以后迅速扫平了渠道市场?为什么强大的阿里、百度、360 在硬核联盟面前毫无还手之力?为什么直到今天,很少有互联网巨头敢在“安卓应用渠道”这个市场投入重兵?你想想,字节跳动几乎什么都做,唯独不怎么碰应用渠道;阿里游戏发展了几年,做了研发、发行,也不怎么碰游戏渠道。是因为这些互联网巨头没有信心在商业竞争中击败硬核联盟吗? 硬核联盟掌握了手机底层。这才是最要命的。高端用户或许还知道怎么绕过手机厂商的限制、不去理睬系统拦截通知,而中低端用户是不知道的。如果你真的把手机厂商逼急了,对方会不会在系统内部对你埋下不利的东西,那就不是你能控制的了。 腾讯、阿里、字节跳动、百度、360……这些“互联网巨头”看似很强大,但是它们的产品还是需要在手机端做分发,还是需要手机厂商做优化,还是不能跟手机厂商闹僵。如果仅仅得罪一两家手机厂商倒也罢了,现在的局面是国产手机厂商抱团,得罪了一个很可能就得罪了所有。这种情况下,你当然会投鼠忌器。 如果连这些“互联网巨头”都投鼠忌器,可以想象,中小应用厂商、独立游戏厂商会面临多么艰难的日子。它们当然可以选择走精品路线、口碑路线,依托 TapTap、B站和买量渠道去拿量;但是,安卓应用商店毕竟是一个最重要的渠道,是很难完全绕开的。 我仔细阅读了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》的征求意见稿,其中明确提到:“互联网平台,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,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,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。”如此看来,手机应用商店当然属于“互联网平台”,由它们共同组成的硬核联盟也应属于“互联网平台”范畴。 硬核联盟成员之间到底有没有达成过“排除、限制竞争的协议”,包括正式协议和非正式的协同行动?我不是法律专家,没法判断。然而,国家在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行动中,将硬核联盟纳入调查对象,似乎是一个合理的选择。
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如果硬核联盟确实没有触犯反垄断条例,那也算是给了各大手机厂商一个清白,能够帮助全市场、全社会更好地理解它们的业务。 (编辑:保山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